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自助洗衣、烘干、吹风机等设备场地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作者: 阅读量: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自助洗衣、烘干、吹风机等设备场地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自助洗衣、烘干、吹风机等设备场地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ISU-ZBB2025-008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自助洗衣、烘干、吹风机等设备场地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自助洗衣、烘干、吹风机等设备场地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参与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718日09时00分到2025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采用电子报名方式发售。购买磋商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须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本人身份证扫描电子版(须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zbb@xisu.edu.cn,收到报名邮件后,会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的电子邮箱。

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7291000分前

递交方式::西安市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务楼B505北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7291000

开标地点:西安市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务楼B505北办公室

七、其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招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安外国语大学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6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9-85319529

电子邮件:zbb@x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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