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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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食堂天然气报警器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3 作者: 阅读量:

一、采购条件

本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食堂天然气报警器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15万元,采购人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食堂天然气报警器安装工程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食堂天然气报警器安装工程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食堂天然气报警器安装工程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食堂天然气报警器安装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食堂天然气报警器安装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0130900分到202510171700分(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采用电子报名方式发售。购买磋商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须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本人身份证扫描电子版(须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zbb@xisu.edu.cn,收到报名邮件后,会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的电子邮箱。

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71500

递交方式: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B505北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10271500

磋商地点: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B505北办公室

七、其他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安外国语大学计划财务部(招标办公室)网站“招标工作栏”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招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安外国语大学

址:长安区文苑南路

联 系 人:张老师

话:029-85319529

电子邮箱:zbb@x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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